17歲的楊某迷戀網絡游戲,整日沉迷于網吧會所。一次,在向父母要錢遭拒絕后,竟然搶劫了某學校的高中生。檢察機關以搶劫罪對楊某提起公訴。鹽城市響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楊某當庭認罪,并表示一定改過自新,不再玩網絡游戲。

 

2012111日,楊某向父母要錢購買網絡游戲虛擬幣,父母得知后拒絕。失望的楊某來到縣城某中學門口,將一個同學強行帶至操場,要求其將身上的錢和手機交出來。該同學迫于害怕將身上現金300多元及一步價值800元的手機交給了楊某。事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據悉,楊某在搶到錢后,竟然若無其事地回到網吧繼續玩起了游戲。直到公安民警站到他的身后,他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案發后,楊某的父母退還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諒解。

 

考慮到楊某認罪態度積極,主動改過自新,且家人積極退還了財物,法院最終對楊某判處了緩刑。

 

法官提醒:網絡游戲僅為消遣娛樂,玩物上癮只會有害健康,耽誤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