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燒傷被毀容 丈夫訴離被駁回
作者:王曉燕 陳勇 發布時間:2012-03-28 瀏覽次數:469
近日,射陽法院審理一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件。特殊之處并非感情破裂,而是因為妻子被重度燒傷,為看燒傷花去巨額醫療費。
庭審中,丈夫訴稱起訴離婚的主要理由是被告傷透了他的心,因為被告燒傷是因為其自焚,被告卻報警污蔑他故意謀害,導致原告被警方調查。
妻子辯稱自己重度燒傷是因為原告不能容忍自己偶爾賭博,而故意放火謀害。雙方對被告燒傷一事各執一詞。
在庭審雙方談及夫妻感情,原告稱目前夫妻毫無感情可言,被告稱雙方感情還有,不同意離婚,且原告要對被告盡照顧之責,被告現在沒有生活來源。
法院認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關系,雙方婚后感情尚可,近期矛盾主要是因為被告燒傷發生矛盾。考慮到被告燒傷后,原告積極為其治療,現被告已基本康復,雙方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遂判決不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