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燕萍今年45歲,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人民法庭副庭長,156的個子,齊腰的長發常被扎成長長的馬尾辮。“再忙也舍不得剪了它。”陳燕萍不好意思地笑。長長的馬尾辮,跟隨她在鄉間辦案14年。

  19963月,剛到靖江市人民法院越江人民法庭當助理審判員的她,愛哭。

  然而風里來雨里去,這個基層的女法官在成長。成長到,為自己流淚越來越少,為當事人流淚越來越多,柔情和威嚴,慢慢構成她的“司法人格”,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成長到,瘦弱身體里釋放出的能量,有時可以驚人??在一次庭審現場,一個當事人突然拿出一把剪刀,在其他人還沒有察覺時,她冒著危險,已經沖上前去抱住了當事人,阻止了一場流血事件的發生。

 

曲直可鑒:3000多案件無一錯案

 

  記者:“曲直可鑒”,這是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給你的題詞,你經辦的3000多案子,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把每個案子辦成“鐵案”,如何能做到?

  陳燕萍:沒什么特別的。普通百姓沒有難事、煩事、傷心事,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走進法庭,對多數百姓來說,也許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做法官的,就要用心去做,讓原告放心、被告心服。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培成形象地概括:“陳燕萍辦案有‘三多’:走路多,說話多,流淚多。”她工作的園區法庭所轄20多平方公里鎮村,人們見得最多的是“陳法官”騎車到田頭、到漁船上、到工廠調查的身影。為方便殘疾人當事人,她把法庭開到農家院子里。面對情緒激動的當事人,她總是耐心地傾聽、不厭其煩地解釋。而當“弱勢”的當事人受到侵害,她的心就無法平靜。19991213,年僅15歲的張虎被壓斷了三根手指,陳燕萍看到孩子殘缺的手掌哭了,給他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判決作坊主賠償精神賠償金2萬元。

  每個案件尤其是農村發生的案件,都必須到現場親自查看,這是陳燕萍多年來為自己定下的一條規矩。200791,靖江城南十圩村施桂英過馬路時被騎電瓶車的林華娟撞倒,到醫院拍片檢查結論“無大礙”。施桂英獲賠800元,但回家后一連幾天身體疼痛不已,95再到醫院拍片時,發現右股骨頸骨折,可林華娟以“事發已拍片檢查無大礙”為由,拒絕賠償。陳燕萍接案后,多次到事故現場查看,醫院樓上樓下地跑,請骨科專家對兩張X光片鑒定,終于發現91X光片存在骨折現象,施桂英最終獲賠3萬元。

  農民大多不會舉證,怎么辦?“法官要主動幫助當事人查找證據。”這是陳燕萍的秘訣。處理一起“樹患”糾紛案時,陳燕萍就是數次察看現場,了解樹葉遮陽、樹根破墻、毛毛蟲刺人等詳情后,才做出讓被告砍樹、原告補錢的正確判決,使一對親戚重歸于好。

  “法言法語專業準確,可在辦案時要‘翻譯’為群眾語言。”陳燕萍說。一村民到個體老板作坊篩鐵屑,被飛出的鐵屑打傷左眼,8級傷殘,按法律規定雇主應承擔責任,除非雇員存在“重大故意”。老板不想賠償,陳燕萍對老板說:“你摸摸自己胸口想想,員工會自己弄壞眼睛,訛你一筆不成?”陳燕萍正話反說,巧妙地解釋了“重大故意”的法律涵義。個體老板無話可說,乖乖賠付了4萬元。

 

調解優先:“案結事了人和”最高境界

 

  記者:我們對你處理朱紀根案子的“調解成本”做了個計算:打電話36個,來回4次,共行程50公里,找人談話15人次,費時25小時,請人幫忙“做工作”8人次。而若是改為法庭判決,一兩個小時就能落槌敲定。如此勞心費力,值不值?

  陳燕萍:當然值!農村有句俗話,一代官司三代仇。很多案件,一判了之對法官來說是省心省力,可卻因為一件小事埋下心結,從此老死不相往來,甚至反目成仇,案結事不結,官了民不了。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調解成功了就是雙贏。案結事了人和,是我追求的“最高境界”。

  陳燕萍手中的法槌一個月敲不了幾下。她經辦的案件70%以上最終接受調解或經調解撤訴,婚姻家庭案件的調解率更是在90%以上。

  兩兄弟鬧糾紛,弟媳打了大伯子一個耳光。大伯子要求弟媳以豬、牛、羊“六眼”敬菩薩的方式驅其晦氣。弟媳不同意,大伯子就在對方一家必經的通道上挖了一個大坑。官司到了法庭,陳燕萍并沒有急于開庭,她找來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參與調解。“弟媳打大伯子的行為肯定不對,但是不能用迷信的方式解決問題。”陳燕萍的態度得到雙方認可。在幾位長輩的建議下,弟媳用端茶賠禮的方式向大伯子道歉,兩兄弟握手言和。

  記者1221日來到靖江市東興鎮成德村朱紀根家,老朱抱著出生不久的小孫子合不攏嘴。誰會想到,兩年前這家人還鬧得“夫離子散”。“多虧陳法官救了我們一家。”朱紀根老伴陳秀英說。

  20多年前,老朱與帶著一兒一女的陳嫂結婚,含辛茹苦把兩個孩子養大。可小朱結交一幫游手好閑的青年,犯罪入獄,出獄時老朱不愿接他回家。沒想到,小朱出獄后竟把繼父趕出了家門,還逼著母親離了婚。老朱訴訟分割財產,小朱揚言房子要是判給他,就“白刀子進紅刀子出”。陳燕萍找來小朱批評道:“小伙子,殺人是要償命的!你舍得你的母親既失去丈夫、又失去兒子嗎?”聽說小朱在談戀愛,陳燕萍又找來其對象做工作,訂親那天,陳燕萍“動員”老朱主動幫兒子張羅親事,還給準兒媳送了個紅包……

  跟蹤報道陳燕萍的靖江電視臺記者于峰說:“觀察后發現,她化干戈為玉帛的秘訣,是情、理、法的結合。”陳燕萍自己也說:“贍養案件還會有親情,離婚案件還會有舊情,鄰里糾紛還會有鄉情,欠款糾紛還會有友情,交通事故還會有同情。只要喚起當事人的人間真情,恩恩怨怨都可能煙消云散。”

  泰州市政法委書記高紀明對記者說,調解是高質量的審判。我們歸納出24字的“陳燕萍工作法”:真心貼近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注重釋法析理,真情化解糾紛。

 

能動司法:法庭要成為和諧的港灣

 

  記者:還有幾天就迎來2010年了,說說你的新年愿望吧。

  陳燕萍:“天下無訟。”這是每年不變的新年愿望。當然,這不可能達到;不僅不能達到,在當下社會轉型期矛盾糾紛只會越來越多。就說我所在的法院,近三年收案數每年以30%遞增,這更需要司法主動為之,主動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推動社會和諧。

  “法庭要成為和諧的港灣。”這兩年,陳燕萍說得最多的就是這句話。這兩年,因國際金融危機,靖江一大型集團產品出口受阻,生產經營困難,向勞動部門備案后,大幅裁員1000多人。沙某等13人要求,公司向每人支付加班工資、社會保險費、經濟補償金等8萬余元。“此案處理不好會引發社會矛盾,甚至可能因此使公司陷入更加困難的境地,職工的權益也將更難保證。”

  陳燕萍于是多次與雙方進行交談、做工作,希望沙某等考慮到公司的現狀,作出一些讓步;希望企業考慮到工人的實際情況和被辭退的心情,在能力范圍內給予多一點的補償。最后,該案以撤訴結案。算賬那一天,陳燕萍從早上8點半一直工作到晚上8點半,最后嗓子都啞了,只能用手勢和大家交流,直到最后一名職工算完賬、簽完字,她才離開。

  前不久,江陰園區辦事處建設學校,需拆遷某村一個組的30余戶農民住宅。其中有20余戶不簽安置協議,拒絕拆遷,還有10余戶雖簽訂了安置協議,但仍不肯搬遷。為早日建成學校,承建方不得已起訴了村民。

  陳燕萍接訴后,考慮到案件的公益性和復雜性,走村串戶家訪。一方面對拆遷評估不一的結果公開了政策和具體計算辦法,消除了群眾的疑惑;另一方面,對按有關規定未列入評估的物產,依據現狀進行了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保護了農戶的實際利益。最終雙方和解,30余戶順利拆遷,學校按時建成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