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唐濤在大專院校后勤負責人的位子上一干就是十年。十年來,他處的“朋友”數量越來越多,實力也越來越強,他們使唐濤過上了“人上人”的生活,最終又齊心協力把唐濤送進了“地獄”。1223,上訴人唐濤被宿遷中院二審以受賄罪改判有期徒刑八年,沒收財產人民幣五萬元,非法所得九萬五千元上繳國庫。

剛四十出頭的唐濤先后在宿遷市三所大專院校負責后勤總務工作,2004年起任某學院基建處副處長(主持工作)、后勤產業處處長,干的都是“肥缺”,一些建筑商以各種方式與他交上朋友。初始,雙方之間只是喝喝酒、打打牌,后來交往的時間長了,關系更“鐵”了,就經常贊助唐濤一點“零花錢”用于“喝酒抽煙”。如2001年春節至2002年中秋節,承包某技術院校園林綠化工程的黃老板先后四次送給唐濤現金人民幣七萬元,唐濤后來在綠化工程驗收、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給黃老板提供了不少幫助。據黃老板說,他做這些工程總共賺了二十八九萬,作為朋友,送給唐處的這點錢只是小意思。

2003年,某師范學校校長被市紀委“雙規”,唐濤怕這位校長“咬”到自己,忙找到1999年分兩次給過自己一萬五千元錢的老王,將錢全部退回。兩人約好,如“上面”有人追查下來,就說這筆錢早在1999年就退了。可不知老王怎么搞的,最后還是把事情告訴了“上面”。結果唐濤的退款行為被檢察機關認作是為了掩飾犯罪,依法不影響其受賄性質的認定。

20088月份,唐濤的小孩上大學,好朋友小景送了五千元賀禮。之后,小景約唐濤到棋牌社打牌,因輸了錢,又向唐濤借回兩千元。唐濤在檢察機關陳述時,說記得小景后來只還了自己一千元,還差一千元他不要了,“權當退了贓”。而小景卻不這么認為,他在檢察機關作證說,自己只借了唐濤一千塊錢,打完牌跟手就還給唐濤了。這跟他送唐濤的五千塊錢是兩個概念。

此外,還有幾個朋友把什么時候送過唐濤什么煙、給他的手機充過多少錢的卡等等細枝末節都告訴了檢方。一審法院根據檢方公訴,把這些大大小小的數字加在一起,認定唐濤受賄十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后唐濤上訴,宿遷中院二審發現,有兩起犯罪事實證人證言與上訴人的供述不相吻合,故對該兩起事實不予認定。唐濤受賄數額定在九萬五千元。二審據此作出前述判決。(文中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