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法院延伸“首問負責制”深化立案窗口規范化建設
作者:陳軼群 發布時間:2013-09-17 瀏覽次數:556
針對群眾咨詢、網帖投訴涉及法院立案工作比重較大情況,姑蘇法院結合本院實際,將“首問負責制”延伸至立案窗口,進一步規范和落實司法為民措施,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立案窗口的“首問負責制”要求,首位接待訴訟當事人的立案法官應當做好材料審查、立案把關、法律釋明、流程講解等“一條龍”服務,即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做到認真審查、及時立案;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給予釋明,做好疏導工作。
“首問負責制”通過三個原則嚴格實行:一是一次性告知原則。針對法院地處偏遠,當事人往返不便情況,立案法官及時向當事人提示訴訟風險、舉證責任,對起訴材料存在瑕疵的案件,及時告知需要補充、修正的材料,逐項列明需補正和修改的內容,需補充的具體份數,減少當事人往返法院次數,方便群眾訴訟;二是實時化聯系原則。針對起訴材料需要補充、修改的案件,首位接待的立案法官通過存留辦公電話、告知法院網站等多種形式,確保當事人在必要時進行法律咨詢與溝通聯系;針對法院立案工作的在線咨詢與網帖投訴,及時進行法律釋明與回復,提升群眾滿意度;三是無縫式交接原則。首位接待立案法官外出工作時,應當將正在留存審查的案件向其他法官進行交接,并由其他法官向當事人代為答復;針對未留存材料的案件,其他法官也不得以首問負責制進行推諉,應照常辦理立案手續,確保當事人順利進入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