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南京餓死女童案讓人在震驚的同時,也讓人感到痛心,難道在事前沒有辦法阻止悲劇的發生嗎?常州市天寧區法院的法官們在審案時發現,因為存在一些父母雙方均被判刑或者夫妻離婚等找不到監護人的情況,致使這些家庭的孩子等同于“孤兒”。對此,天寧區法院出臺《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人子女救助關愛工作機制》,杜絕“判了就不管的情況”,形成與多部門多方面合作救助的機制。

 

女孩事實上成“孤兒”

 

今年39歲的陸某是常州人,曾經因盜竊、販賣毒品被兩次判刑。今年7月初,陸某再次因搶劫被判刑。在審案時,法官了解到,陸某有一個14歲的女兒小雨,因為陸某和丈夫離婚,小雨很小的時候就跟著陸某一起生活。

 

現在陸某被判刑了,14歲的小雨由誰來照顧?調查了解下來的情況,讓辦案法官犯了難。

 

陸某前夫因違法犯罪一直在監獄服刑,小雨的爺爺奶奶、外公也都去世了,剩下一個外婆遠在浙江,并且身體不好,沒有能力來照顧這個外孫女,而孩子的兩個舅舅因嫌“妹妹不爭氣,都不來往了”,不愿意照顧小雨。

 

“一圈問下來,這個孩子等同于‘孤兒’了。”天寧區法院少年庭庭長周萍說,由于家庭的原因,小雨自小就有些憂郁、自閉,曾經還有過離家出走和自殘行為。陸某被警方抓獲后,因為沒有人管教,她就自己輟學在家一年。

 

“我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問她的話也不搭理,情緒低落。”周萍說,小雨才14歲,正是人生成長的關鍵時期,在場的人員了解情況后,心情感到很沉重。

 

小雨終于找到了一個“家”

 

怎么辦?總不能眼睜睜看著小雨就這樣沒人管。

 

為了給小雨找到一個“家”,天寧區法院聯合天寧區檢察院、當地民政、街道、社區等,大家坐下來商量后決定,首先邀請心理咨詢師對小雨進行心理危機干預,幫助小雨振作起來。針對小雨無人監護的實際情況,通過向民政部門申請孤兒救助金,并通過申請臨時性救濟金和愛心基金等方式,對孤兒救助金不足的部分進行補充。同時,與小雨此前就讀的學校聯系,讓小雨復學。

 

經過了解,大家發現陸某在市區有套房子,幾年前陸某將一個房間租給了房客張娟,陸某和張娟關系挺不錯,因為長期生活在一起,張娟和小雨的感情也很好,小雨對張娟很依賴。后來張娟因為懷孕,回到了外地老家。了解到現在小雨的情況后,對小雨放心不下的張娟又回到了常州。目前,張娟和家人還有小雨生活在一起。

 

前幾天,周萍等幾位法官去看望小雨。“現在跟她說話,問什么也都回答,精神狀態好了很多。”周萍介紹,小雨上學后,同學們和老師都想辦法幫她補以前落下的課程。

 

建立救助機制 杜絕“判了就不管”

 

周萍說,針對社會現實和司法實踐中經常發現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監護缺失現象,天寧區法院少年庭進行專題調研,分析現行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存在的弊端,形成具體的調研報告,積極探索未成年人保護國家監護機制。

 

在充分調研和個案嘗試的基礎上,近日天寧區法院少年庭出臺了《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人子女救助關愛工作機制》。

 

根據該《機制》,確定救助對象為沒有監護人的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在確定救助對象后,要建立定向結對機制,救助過程要長期化。(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