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臺法院經過連續一周的不懈努力,成功調處某砂輪廠36名工人上訪追索工資糾紛,并促成企業恢復生產,受到地方黨委政府、企業和工人的一致好評。

 

20121月,東臺市梁垛某砂輪廠經營者因家庭成員涉及其他經濟糾紛,棄企外逃。此時正值年關,36名工人無法拿到工資回家過年。面對緊鎖的工廠大門,工人們到黨委、政府上訪反映情況并討要工資,政府請法院出面協調此事。

 

在接到工人的財產保全申請后,東臺法院依法對砂輪廠的房屋及庫存物品采取了保全措施。但由于企業人走樓空,而采取相應評估、拍賣措施周期又較長,工人們的工資一時無法兌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經多方努力,承辦法官打聽到該廠負責人的一個遠房親戚有意出面接收企業。承辦法官立即將這一情況向庭長作了匯報,庭長當即和承辦法官驅車前往廠房所在的梁垛鎮,與該鎮黨委領導進行溝通,雙方共同協商會辦此事。承辦人隨即與該遠方親切取得聯系,通過法律釋明厘清法律關系后,法院明確要求只有在拖欠的工人工資優先支付的情況下,才能解除相應保全措施。最終,經過不懈努力和精心調處,法官兩日內集中將40余萬元的工資發到每位工人手中。工人們終于露出久違的笑容,且由于處理及時、得當,該廠迅速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