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六項評查著力提升辦案行為規范性
作者:李永居 發布時間:2013-09-12 瀏覽次數:526
今年以來,泗洪法院審監庭、審管辦組織開展月度案件質量常規評查、青年法官裁判文書評查等六項評查,有力地提升了該院審判質效水平和法官辦案行為的規范性。該院1-8月審判效率核心指標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環比進一步優化;同時,該院青年法官們的庭審、裁判文書制作行為規范性明顯增強。
開展案件質量常規評查,著力提升全院法官辦案行為的規范性。該院要求審監庭每月開展案件質量評查,隨機抽查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執行案件、行政案件100余件,案件質評查小組嚴格評查在立案受理、送達、庭審、調解、裁判文書制作、執行、卷宗裝訂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并及時將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督促審判執行人員及時改進。
開展青年法官裁判文書評查,著力提升裁判文書制作的規范性。該院要求審管辦每季度對所有青年法官撰寫的裁判文書進行抽評一次,并選出優秀、較差的裁判文書各數篇進行分析點評,形成評查通報。評查通報中,要具體分析青年法官裁判文書存在的形式上、實體上的共性和個別性問題,并分析問題特征、問題成因,為提升青年法官裁判文書質量提出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開展青年法官庭審評查考核,著力提升庭審質量。該院要求審監庭每月開展一次青年法官庭審考核評比活動,并組織青年法官進行觀摩,為青年法官相互學習、共同提高庭審能力提供了一個平臺。庭審后,參加旁聽的資深法官有針對性地進行庭審點評,要求青年法官努力在庭審舉證、質證、認證上多下功夫,在提高庭審質量的同時著力提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
開展各類“四項案件”審限評查,著力提升審理效率。該院審管辦加強了管轄權異議類、公告類、鑒定、評估拍賣類等四項案件審限變更的專項評查,具體檢查審限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存在人為耽擱的因素,并對管轄權異議案件恢復環節進行分析,對公告案件從立案受理到公告送達用時進行分析,對超法定審限的已結案件和在辦案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及時發現審限變更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通報并要求審判人員及時改進,強化了部門負責人和審判人員的法定審限意識,逐步提升了審判效率。
開展重點案件評查活動,著力提升案件審理執行效果。該院嚴格按照省高院文件中評查范圍和數量的要求,隨機選取2011、2012年度引發申訴、信訪、申請強制執行的民事調解案件60件進行評查,全部評查了2011、2012年度8件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隨機選取了2012年度100件本院執結各類執行案件進行評查。通過三類重點案件的評查及發現問題的通報,引導審判人員樹立了按法定程序調解的意識,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引導執行人員準確填報執行案件的結案方式,提升了執行案件結案合格率。
開展“三評查”活動,著力提升庭審、裁判文書和定案把關行為的規范性。通過以院評查組評查和各業務部門評查組自查的形式開展的“三評查”活動,對全院法官進行庭審、裁判文書、定案把關機制的評查與考核,形成了部門和全院“三評查”瑕疵匯編,評選出部門和全院差錯法律文書。通過此次“三評查”活動,增強了全院審判人員的案件法定程序意識,提升了全院審判人員庭審、裁判文書和定案把關行為的規范性,并建立健全了“三評查”長效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