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農婦楊芝芹以騙婚的手法詐取被害人錢財,322日下午,銅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以詐騙罪判處楊芝芹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楊芝芹有兩兒一女,因與丈夫的感情不合,丈夫外出打工常年不回。楊芝芹有一個鄰居,平常喜歡給人介紹對象,從中賺取中介費,有時也會打著“介紹對象”的名義騙些煙酒。20105月鄰居突然找上門來,說要和楊芝芹合伙騙錢,楊芝芹沒多想就同意了。在鄰居的聯系下,楊芝芹以虛假的姓名和被害人見面,在鄰居騙取了200元的“中介費”后開始和被害人單線聯系。一來二去雙方很快“情投意合”談婚論嫁,楊芝芹還入住男方家中幫助操持家務、打理農活,而一旦男方按照她的要求購買了首飾、手機等物品后,她就消失的無影無蹤。到20118月一年多的時間里,楊芝芹如法炮制把自己嫁了四次,騙取財物6000余元。

 

2011年底,楊芝芹的鄰居非正常死亡,民警到楊芝芹家走訪了解相關情況。看到民警上門,楊芝芹慌了神,以為自己的事情敗露,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騙婚的犯罪事實。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芝芹與他人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