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有序進行,切實發揮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作用,武進法院在制定出臺《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規程(試行)》、修訂《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試行)》、成立案件質評委員會的基礎上,近日,院黨委書記、院長潘桂林又專門對部分辦結的案件進行質量評查。潘桂林院長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就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從五個方面提出要求進行規范。

 

規范卷宗封面。卷宗封面是案件質量優劣,最直接也是最直觀的反映。原案件卷宗封面內容,有的系打印機打印,有的系手寫,特別是手寫的封面,因寫字水平的差異,而良莠不齊。故今后所有卷宗封面統一采用打印的方式,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實現全院所有卷宗封面整潔、美觀。

 

規范卷宗目錄。目錄是一本卷宗的窗口,能反映一件案件的全貌。現有卷宗所使用的目錄均是制式固定的,不同類型的案件案情不同而目錄卻千篇一律,無法凸現每件案件的個性。為此,今后要求各審執部門在制作目錄時,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打印、編碼。

 

規范文書格式。評查中發現法律文書的格式形式多樣,部門與部門之間互不相同,同一部門不同的法官間各不相同,同一法官不同案件的文書格式也不相同。為此,潘院長要求審管辦會同研究室利用三個月時間,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從文書的字體大小、間距、字體、版面的格式、訴訟費用收取表述、法律文書首部自然人身份表述等方面統一格式,通過電腦逐一與每個審判人員、輔助人員校對。

 

規范正卷副卷。評查中,發現較普遍的問題在于,正卷的內容與副卷的內容混裝,一些牽涉到審判秘密的通案記錄、工作記錄、合議庭筆錄等材料,因以調解結案,而直接裝訂到正卷中,未能另外制作副卷。今后,凡有涉及到審判秘密的材料無論以何種方式結案,均應制作副卷,單獨裝訂成冊。

 

規范判后答疑。判后答疑或判后法律釋明等相關工作不重視,或雖做了但在卷宗中未有反映。今后審判人員應充分認識到該項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正確運用判后15分鐘或判后3天內進行解惑釋疑,以減少上訴信訪,樹立法院的權威。同時,必須在卷宗中反映該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