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來句容打工的小伙張強因與女朋友吵架,喝完酒后來到KTV唱歌,不料看到幾個同來唱歌的學生不順眼,繼而對學生進行拳打腳踢,造成他人受傷。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尋釁滋事案件。

 

201111月的一天晚上,正是小伙張強的生日。然而,由于剛剛和女朋友吵過架,張強只得獨自一人出來喝悶酒。在飯店里,喝了一斤白酒和幾瓶啤酒后,張強與幾個朋友來到句容某KTV唱歌,心情不好的張強又在包間里喝了一瓶白酒和幾瓶白酒。大約到晚上10點多鐘的時候,張強接到朋友的電話,因嫌包間里太吵,遂來到KTV門口接電話。不料這時走來幾個學生摸樣的人,聞到張強一身的酒氣便本能的避開。哪知已經處于醉酒狀態的張強見到此種場景,認為鄙視自己,便大打出手,對幾個學生拳打腳踢,造成其中一個人輕微傷。最終,張強因在場的群眾報警而被警方制止。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強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