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與妻有染將車扣 索要賠償無據不支持
作者:劉必勝 陳勇 發布時間:2009-12-08 瀏覽次數:810
本網鹽城訊:妻子晚上在家被異性看望,丈夫生疑,便來訪者轎車扣留,來訪者索要車輛未果,遂訴訟要求返還,丈夫卻要求來訪者賠償損失15000元。近日,射陽法院對該起返還財產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庭審中龔某辯稱,原告于2008年11月11日晚7點許到我家中,在此期間,我不在家,原告和我妻子獨在樓上并將一樓門反鎖,我回來后無法進門,我懷疑原告與我妻子行為不軌,原告應賠償我一定的經濟損失15000元,我才會返還這輛轎車。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被告龔某在與原告發生矛盾后,將原告所有的車輛扣留,侵犯了原告的所有權,被告龔某應承擔返還車輛的義務。對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車輛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對被告龔祥要求原告賠償經濟損失的要求,被告未能提供相關證據,本院不予采納。遂作出被告龔某返還原告凌車轎車,不支持被告龔某要求凌某賠償損失15000元的請求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