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收條引起訴訟時效中斷,70萬巨款要償還
作者:周陶 發布時間:2009-12-03 瀏覽次數:744
本網無錫訊:一筆本過了訴訟時效的巨款,因為債務人偽造收條,導致訴訟時效中斷,不得不如數歸還債權人70萬元。
今年年初,李先生整理妻子遺物時發現一張借條,借條上寫明借給劉先生70萬元,2006年年底前歸還。李先生從來沒有聽妻子說把這樣一大筆錢借給了外人,也不知道錢還回來沒有。李先生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找到了劉先生。劉先生一口咬定他2007年就把70萬都還了,還拿出了一張李太太寫的收條。
雖然妻子已經過世真相難辨,但7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字,為了將事情徹底查清楚,李先生起訴到了崇安法院,并申請法院對收條的真偽予以鑒定。經專業人士鑒定,這張收條上簽名雖是李太太寫的,但收條上的其他字是劉先生寫的,連還款日期也不例外,而且這些字距離李太太簽名的時間有一年以上,不排除是最近新填上去的可能。
鑒定結論讓劉先生叫苦不已,本來這筆債務已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不能獲得法律的強制保護。劉先生硬是不還,李先生拿他也沒辦法。但劉先生稱自己在2007年已全部歸還了70萬元,這從側面反映2007年李太太曾向他主張過債務,他亦認可債務的存在,這些都可以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也就是說劉先生弄巧成拙,70萬元債務還逃也逃不了了。最終劉先生歸還了債務,李先生向法院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