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江蘇調研時強調

 

堅持能動司法是時代的新要求

 

   本報徐州112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今天在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能動司法服務三保工作推進會”時指出,堅持能動司法是我國司法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我國所處的特殊的歷史階段所決定的,是時代對司法的新要求、人民對司法的新期待,是司法權的本質屬性以及司法權運作規律所決定的。堅持能動司法既意義重大、前途光明,又大有作為、使命光榮。

   江必新在講話中對徐州法院能動司法服務三保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說,去年以來,徐州法院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主動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大局,創新開拓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和延伸審判職能,保障和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徐州能動司法“十招”(詳見本報1117一版頭條),既有創新,又有特色,更有成效。

   江必新指出,堅持能動司法大有作為。在司法工作目標上,要把審判工作同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緊密結合起來,支持和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要提高工作效率,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努力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要盡可能延伸和拓展辦案的良好社會效果,通過審判形成良好的社會引導功能。在訴訟過程中,要積極受理應當受理的案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當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積極主導訴訟程序以提高審判效率,積極發揮調查取證和認定事實方面的能動作用,積極創新審判執行方式,努力擴大裁判的可接受性,促使糾紛得到實質解決。

  在社會功能的發揮上,要努力發揮在國家治理、社會治理方面的作用,要通過法律適用,促進法律公共職能的實現,要切實履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使命,積極參與公共政策的形成。

江必新最后強調,堅持能動司法必須高度重視司法自限和自律。在能動司法實踐中,要把握好“度”。一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力求促進社會進步和發展;二要嚴格堅持依法司法,在法律范圍內能動司法;三要堅持遵循司法規律,嚴格按照司法程序辦事;四要堅守法定的權限范圍,不能逾越權限;五要堅持科學務實的態度,不能盲動亂動,必須深入調查,科學判斷,扎實工作,務求實效。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陪同參加了調研。(慈延年 楊梅花)

 

200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