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子以為遇上了真愛,與心上人”登記結婚。不料心上人”是個有家有室的“大灰狼”。無奈之下,只得向法院起訴,要求宣告婚姻無效。

 

20054月,吳江女子屈小姐經他人介紹與柏一斌相識。比屈小姐年長14歲的柏一斌自稱為退役軍官,在他的甜言蜜語下,屈小姐沒有考查柏一斌家庭的真實情況,也沒有見過柏一斌的戶口本,就相信柏一斌是優質的單身男子,與之談起戀愛。20065月,柏一斌用“軍官證”與屈小姐在吳江市登記結婚。

 

2008年,柏一斌因招搖撞騙罪被山東省某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并被送到山東一家監獄服刑。2011年,屈小姐向吳江市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訴訟中,經法院工作人員到柏一斌家鄉調查得知,柏一斌與費女士于1990年開始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于19917月生育雙胞胎兒子,1996年生育女兒,柏一斌與費女士至今未辦理離婚手續。

 

屈小姐得知情況后撤回了離婚訴訟,并提起婚姻無效訴訟。吳江法院的法官驅車到柏一斌服刑地山東監獄開庭審理,最終判決屈小姐與柏一斌的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