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能退還這么多訴訟費,我們想都不敢想,太感謝法官了。”從法官手中接過4000元訴訟費的沈某,眼里噙滿了感激的淚水。

今年9月,四川來錫打工的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妻子沈某等家屬從四川趕來,向馬山法庭提起了訴訟。在案件審理中,承辦法官了解到邱某是家庭的支柱,妻子在四川老家務農,目前家中除了一個牙牙學語的幼兒和一個尚在哺乳的嬰兒,還有喪失勞動能力的老母親。而被告則是一名下崗工人,由于駕駛摩托車未辦理保險,目前無能力履行賠付義務。案件在最短的時間內審結了,可承辦法官想的是,如何讓飽受喪親之痛的民工姐妹,能最快地得到救助。承辦法官自己先拿出1000元給沈某已解燃眉之急,并及時將他們的困難情況向院長作了匯報,院長當即指示法庭將預收的四千多元訴訟費退還給沈某。由此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在“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馬山法庭立足審判,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以最快的速度讓受害人得到救助”、“以最便捷的方式讓當事人實現合法訴求”、“以最有利于弱勢群體的方式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