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一個類似古代錢幣的簡單圖案,一方說是由字母CS的組合變形,代表自己的公司名稱“中申”;一方說是將“江蘇”的首字母JS暗嵌其中,代表“江蘇銀行”。

這兩種不同的詮釋,引發了一場歷時近兩年的訴訟大戰,核心是“江蘇銀行的行徽圖案是否侵犯了中申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此案歷經南京玄武區法院、南京中級法院兩次審理,近日有了最終結果。中申是一家注冊地在上海的集團公司。去年6月,他們將江蘇銀行告上南京玄武區法院,他們發現江蘇銀行使用的行徽與“中申企業”圖文商標非常相似因此要求法院判令江蘇銀行立刻停止使用此行徽,并賠償50萬元。

江蘇銀行認為,這個行徽是自己通過社會廣泛招標的方式設計的,中申公司與江蘇銀行不屬同一行業,公眾很容易區分。此外行徽的設計時間是20068月,而中申公司則為20077月。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江蘇銀行行徽不構成對中申公司商標權的侵犯。中申公司提出上訴,近日,南京中級法院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