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之間因日常生活中接觸較多,時而發生磕磕碰碰。近日,常熟法院審結一起因廚房油煙排放而引起的相鄰關系糾紛。

鄒某和邵某系宅基地前后鄰居。邵某家廚房位于房屋西南角,廚房油煙機排風口原安裝在廚房西面墻上,2019年7月,因更換油煙機,邵某將廚房油煙機排風口移至廚房南面墻上。鄒某認為,邵某移動后的油煙機風口對著其房屋北面的窗戶,導致其廚房窗戶和北面窗戶無法開窗通風,且油煙味直排進家里,對其和家人造成很大傷害,為此通過多種渠道反映,均調解未果。于是,鄒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邵某將超強直排油煙機移到原來的位置。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原告與被告作為鄰居,在各自行使權利的同時,應互助協作,兼顧相鄰各方的利益,必要時,應盡到一定程度的容忍義務。就本案而言,根據不動產權登記證、現場照片等證據及當事人陳述,被告家廚房南面圍墻至原告房屋北面窗戶相距約4.5米,距離足夠大,被告家廚房油煙機排風口排除的油煙及油煙機聲音并不會給原告造成生活影響;而且,原告也未有證據證明被告家油煙機排除的油煙給其及家人造成了身體上或精神上的傷害。其次,被告家廚房油煙機系生活所必須,僅在日常燒飯之時使用,并非一直處于工作狀態,即便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原告也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以暫時關閉窗戶等適當的方式妥善處理。因此,法院駁回原告鄒某的訴訟請求。現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和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也是社會和諧的堅實基礎。相鄰關系存在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遇到矛盾糾紛時,大家盡可能多一些理解與寬容,彼此換位思考、相互體諒,鄰里關系會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