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利用在校學生的同情心,犯罪分子竟然將目標鎖定在學生身上,近日銅山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三名犯罪分子最終落入法網。

20081010下午被告人仲某、黃某預謀騙取他人錢財,后由被告人周某駕車一同于來到徐州,在中國礦業大學老校區附近,被告人黃某先與徐州師范大學學生張某搭訕并將張某騙上被告人周某駕駛的車上,又以發生車禍需要借用其銀行卡匯入現金等欺騙手段,騙取張某12000元現金及聯想手機一部。被告人周某在明知被告人仲某、黃某實施犯罪的情況下,仍然為其駕車前往銀行等處,幫助其實施詐騙。案發后,贓款被追回發還被害人張某。

法院認審理為,被告人仲某、黃某、周某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仲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判處被告人周某罰金人民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