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六成民商事案件不開庭就解決
作者:轉載《中國青年報》 發(fā)布時間:2009-10-19 瀏覽次數:2280
江蘇六成民商事案件不開庭就解決
本報訊 半小時之內,南京市玄武區(qū)法院人民調解員成功解決了一起案件,原本唇槍舌劍、準備對簿公堂的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原告最終撤訴。
據了解,“調解優(yōu)先”已經成為江蘇省各級法院化解民商事案件的一大“法寶”。今年1至9月,江蘇省各級法院共收案近71萬件,案件數量居全國各省第一位,但案件調撤率卻達到了63%,而改發(fā)率僅為0.43%,至此,江蘇省已經連續(xù)六年呈現民商事案件“調多判少”的司法格局。
目前,江蘇省所有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都成立了調解工作室,共派駐各地1200多名專職、兼職人民調解員。省高院明確要求家庭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矛盾激化案件一律要先行調解,形成了“立案調”、“送達調”、“庭前調”、“庭中調”、“庭后調”、“庭外調”、“判前調”結合的全程調解工作格局。全省還將調解撤訴率、申訴復查案件撤訴和解率指標,作為法院和法官業(yè)績考評的重要依據。
去年金融危機以來,江蘇法院在案件數量一直較多的情況下,涉訴信訪量同比減少了17%,群體性訴訟案件通過調解化解了近千起,反映審判績效的綜合指標已連續(xù)兩年位居全國第一。
“調解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訴訟的對抗性,促使糾紛妥善解決,真正實現‘案結事了’的司法目標。”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說。
200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