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寄語刑事審判人員

做學習型法官 辦高質量案件

 

 

   本報北京922訊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在全院刑事法官、法官助理參加的刑事審判業務講座上要求,要結合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關于建設學習型政黨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學習型法院的要求,緊密結合刑事審判工作現實,理論聯系實際,做學習型法官,辦高質量案件,不斷提高刑事審判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審委會專職委員黃爾梅出席講座。

   針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尤其是辦理死刑復核案件面對的艱巨任務和復雜疑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舉行這次講座,邀請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共同主講。河南高院副院長田立文和江蘇高院常務副院長周繼業緊密結合審判工作和刑事偵查工作實際,以豐富的工作經驗,結合分析典型案例,重點就刑事審判中證據的把握判斷闡發了審案的規律,體現了縝密的思維。

   張軍對田立文、周繼業理論聯系實際的講座給予充分肯定。他說,聽過講座大家一定更加感覺肩負的責任重大,更加感覺如臨深淵如履薄冰。通過這次講座,大家要學習經驗把握規律,要重視細節排除可能的隱患,要警鐘長鳴防止大意的疏忽。

   張軍強調,剛結束的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設學習型政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建設學習型法院,大家要不斷加強學習,做學習型法官。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不學習不足以勝任肩負的職責。學習必須理論聯系實際,結合審判工作。“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寬嚴相濟的刑事審判政策等都要更好地學習把握,都必須落到實處;要結合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正確嚴格把握裁判尺度;學習必須養成習慣,形成自覺。要在工作之余擠時間向書本學習,除了學習法律,特別要選讀些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書,豐富社會知識。要向同事學習、向實踐學習,邊辦案邊學習邊總結;學習必須領導帶頭,加強監督指導。庭長、審判長要對學習提出要求,進行監督指導,還要對下級法院體現在辦案中的學習進行相應的監督指導,促使刑事審判質量尤其是死刑復核案件質量從一審、二審到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得到提高。(安克明)

 

200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