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賬戶被凍結,我的貸款可能還不上了!”近日,如皋法院民一庭受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告王某因銀行賬戶被凍結,銀行貸款還款期限將至,焦急地來法院反映情況。

王某因生意周轉曾向原告李某借款20萬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僅償還部分,剩余借款未能如期償還,原告為此訴至如皋法院,并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凍結被告名下銀行帳戶。

了解被告反映賬戶凍結貸款還不了的情況后,承辦法官張學和征求雙方意見后迅速組織調解。“我原來也不打算起訴的,但是打你電話總是不接,不解決問題”,原告一來到調解現場便十分生氣。原來,被告因生意繁忙未接原告電話,故而矛盾激化引起了訴訟。

了解情況后,張法官耐心地進行了勸導:“在借款的時候,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要考慮到借款人的實際償還能力。借款到期后,如果無法及時償還,借款人應主動聯系出借人,積極協商償還方案,避免因溝通不暢導致引發訴訟、財產被凍結產生不良征信等后果?!痹趶埛ü俚哪托膭駥拢桓姹硎?,自己已經處置了部分資產,愿意當場償還借款,以后一定注意及時償還借款,原告也予以理解,愿意放棄利息部分,雙方最終成功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場償還該筆借款,原告也申請解除對被告的財產保全措施。

調解協議簽訂后,法院在當天作出解封裁定并將被告名下的銀行賬戶進行了解封,被告得以及時還貸。

“你們的效率是真的高!我的事情這次順利解決了,以后我借款也會更加謹慎,注意及時償還借款,非常感謝!”事后王某一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