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訴離婚 法院依情判支持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09-09-02 瀏覽次數:946
本網鹽城訊:妻子與丈夫因丈夫毆打參與賭博并毆打妻子,雙方發生矛盾,對丈夫失望的妻子,堅決要求離婚,遂向提起了離婚訴訟。近日,射陽法院興橋法庭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妻子馬某與丈夫李某于1986年10月經人介紹相識,同年12月25日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男孩,現已成年。婚后雙方曾因丈夫對妻子有毆打行為及丈夫參與賭博等原因,導致夫妻感情不睦。妻子于2008年8月4日訴訟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關系仍未能得到改善。對家庭徹底失去信心的妻子于2009年6月24日再次訴訟來院,要求與狠心的丈夫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關系,婚后共同生活多年,雙方理應互敬互愛,共建幸福和睦家庭,但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導致夫妻感情不睦,經本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夫妻關系仍未能得到改善,且原告離婚態度十分堅決,可確認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原告請求與被告離婚理由成立,應予支持。遂作出準許妻子馬某與丈夫李某的婚姻離異。
射陽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