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一個是女婿,一個是外甥,手心手背都是肉,該怎么辦啊?女士夾在中間便成了豬八戒??里外不是人。近日,江陰法院審結了這起民間借貸糾紛,判決被告華某歸還原告張某120萬元的借款,而其丈母娘女士作為擔保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2008年,華某因為自己的賓館要裝修,但是手頭上又沒有足夠的資金,四處借錢卻無果,最后,由自己的丈母娘周女士出面牽線搭橋,打電話找外甥張某幫忙,張某很爽快地答應借錢給華某。很快的,在200811月,雙方簽訂了借款協議,協議內容為華某向張某借款120萬,年息1分。

 但是事隔不到一個月,張某就聽說華某出事了,在外還欠了很多錢,張某心想,如此一來,華某歸還自己的錢肯定是遙遙無期了。擔心之余,張某便在

   200812月在當地法院起訴,要求華某歸還借款及支付利息,而當時,因為找不到華某,張某便找了周女士一同去,張某的母親,即周女士的姐姐也一起去了法院。由于借出去120萬,數額較大,又找不到華某,張某和他的母親情緒比較激動,張某的母親當場就暈了過去,看到母親這樣,張某一氣之下就喊著要去撞車。周女士把這些看在眼里,心里也很難受,想想當時是自己牽的線,而且一邊是女婿,另一邊又是自己的外甥,便提出寫一份擔保書,該擔保書上寫明了周女士作為華某的保證人為華某的120萬元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來,周女士跟外甥張某協商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他,那么事情也就結束了,但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房子在過戶的過程中,就已經被查封了。

 轉眼時間就到了2009年了,但是華某一直沒將借的錢還給張某。沒有辦法之下,張某到江陰人民法院再次起訴華某,而女士因為寫下了擔保書也被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在做了大量調解工作后,雙方的調解分歧依舊很大,沒能成功。經過審理,江陰人民法院做出前述判決,一場追債風波才算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