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家住靖江市生祠鎮的劉某膽大包天,居然冒充刑警招搖撞騙。終于在東窗事發后,被受騙者扭送到派出所,并且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

劉某曾當過供銷員,有舌燦蓮花的口才。他假稱自己是刑警二中隊的警察,可以幫在押犯人找關系,誰家要辦理取保候審只要給錢就行。20085月,老張的兒子被如皋警方抓獲,為了幫兒子辦理取保候審,老張等人在茶座請劉某幫忙,劉某拍著胸脯答應了。第二天一早,小張的女友將1000元交給劉某,請劉某買煙幫忙打招呼。劉某冒充警察,裝模作樣的多次到如皋公安局“打招呼”。之后,劉某收到張家送來的6000元活動費。20086月,另一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親屬老李也請劉某幫忙,因為是朋友介紹的,知道劉某的身份,所以這次劉某并沒有以警察自居,只是聲稱自己有能力能辦好這件事情,從而騙取了老李5000元。

張家得知受騙后,找到劉某準備索回打點費用。就在兩人爭執不下時,發覺上當的李家也找上門來。兩位受騙者合力將劉某扭送至派出所。

靖江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招搖撞騙罪、詐騙罪,應依法處罰。劉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依法應從重處罰,鑒于劉某自愿認罪,并且退清違法所得,故酌情從輕處罰。

日前,市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