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日前,昆山法院民二庭頂著39度高溫,趕赴浙江經過艱苦交涉,終于將昆山眾和公司有關帳冊依法取回,確保了眾和公司正在實施破產清算程序的正常進行。

昆山眾和置業有限公司系注冊在昆山的獨立法人企業,為浙江紹興縱橫集團的子公司。今年6月,該公司的債權人向昆山法院申請對其實施破產清算,法院依法受理后由昆山法院民二庭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這是新《企業破產法》實施后我院受理的第一起破產案件。不久,破產管理人向法院報告該企業的有關財務資料和公章不在公司處。合議庭認為必須立即找到這些資料,否則法院和管理人工作將無法正常開展,破產清算進程受到嚴重影響。因此民二庭迅速找到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原來眾和公司有關財務賬冊及公章均在今年3月被紹興袍江新區管委會縱橫集團破產工作組取走。民二庭多次與該工作組取得聯系,要求其依法移交眾和公司的有關資料,但遭其拒絕。710,昆山法院民二庭法官與兩位法警頂著39度的高溫,再次赴紹興與縱橫集團工作組交涉移交事宜。他們找到該工作組負責人商談,但對方態度蠻橫、拒不移交,并稱有關資料不在其處,要求法院干警離開。法官不卑不亢、據理力爭,果斷向其出示證據,證明眾和公司財務資料確在該工作組處,并告知其依照法律應將眾和公司財務資料立即移交管理人,否則昆山法院將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裁。面對證據和法官義正詞嚴的交涉,縱橫集團工作組不得不改變態度,承認其拒絕移交的行為于法無據、于理不合,表示要立即移交相關資料。至此,經過昆山法院干警長達一天的艱苦交涉,眾和公司的財務資料及公章終于依法取回,破產管理人得以正常開展工作。目前,眾和公司破產清算的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