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犯了錯 妻子離婚之訴是否應支持?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09-08-11 瀏覽次數:929
本網鹽城訊:再婚女與丈夫婚初感情較好,最近,丈夫有了外遇,妻子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近日,射陽法院興橋法庭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關系,雙方雖因生活瑣事爭吵,被告生活不檢點,導致夫妻感情不睦,但考慮到雙方結婚時間較長,且生有小孩,婚姻基礎較好,綜合考慮原被告的婚姻狀況,雙方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只要被告今后能深刻反省,積極溝通,爭取原告諒解,雙方互相體貼,共同搞好家庭建設,和好仍有可能。故作出駁回原告陳某要求與被告孫某的離婚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