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受害人錢玉怎么也沒有想到就是去年她去電視臺征婚欄目登記之后,會給她帶來意想不到的遭遇,在愛情的迷惑下她輕易相信了他人,在短短半年的時間里,不僅讓她失去幾十萬元,同時也失去了她對美好愛情的向往。日前,江蘇無錫南長法院對本案冒充國家干部進行行騙的被告人華某進行了審理。

被告人華某曾因盜竊被判過刑,出獄后的華某打過工,后又經勞動局介紹到無錫海事局幫領導開車,但貪圖享樂的華某不珍惜工作,不到半年,他就不干了。20085月,華某在家看電視時,看到電視里正播出一檔征婚交友節目,當他看到有個叫錢玉的女人發布的個人信息時,眼前一亮,于是他和錢玉約好見個面,在兩人見面交談中,華某發現錢玉家庭條件不錯,其在某電力單位工作,收入挺高,當時,華某謊稱自己是海事局干部,以此博取對方信任,以談戀愛為名,向錢騙取錢財。初見華某,錢玉看到對方穿了一身制服,對方自稱是國家干部,想到自己也已經30多歲了,沒有考慮太多,很快就對華某有了好感。在20086月至12月間,華某以購房、請客、購車等名義,先后12次從被害人錢玉處騙得人民幣計25萬多元,后這些錢款都被華某用于了個人消費。當初華某向錢玉要錢時,說好是借的,答應在年底全部歸還,但20091月,錢玉再要聯系華某時,手機已無法接通了,如夢方醒的受害人急忙向當地警方報了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華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最終,被告人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受害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