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漢殺妻后自殺過程中睡著了 被兒子叫醒后投案判死緩
作者:劉成君 發布時間:2009-07-10 瀏覽次數:1008
本網宿遷訊: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被告人葛某在爭吵中將妻子殺死。后葛某持美工刀自殺,在等死的過程中竟睡著了。7月初,這個可恨可笑的被告人被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葛某與被害人程某原一起在南方打工,在此期間,葛某即懷疑程某與其他男人有不正當兩性關系,多次發生吵打。后兩人一起返回老家。去年夏天的一個夜里,葛某再次就男女關系問題質問程某,程某在反駁的同時,提出“如不能在一起過就離婚”。葛某即認為程某仍對其“不忠”,產生殺死程某予以報復的惡性心理。葛某摸起扳手,對程某的頭部、襠部等部位猛砸數下,又用美工刀對程某的脖子附近等處刺割,致程某當場死亡。
后葛某又用美工刀割自己的手腕、胳膊等處,企圖割斷動脈達到自殺身亡的效果,見自己血流不止,以為必死無疑。接著,葛某在自己的筆記本中寫下遺書,然后躺到床上靜悄悄地等死。誰想葛某竟在不知不覺中睡著了,并一覺睡到天蒙蒙亮,方被人叫醒。葛某睜開眼睛,發現快十歲的兒子站在臥室門前。葛某讓兒子到其奶奶家。后葛某在其母親及哥嫂的勸說下,騎電動自行車到派出所投案。
據公安機關查實,被害人程某與其他男性并無不正當兩性關系,葛某殺妻,完全屬猜忌所致。經醫院司法鑒定,證實被告人葛某“平時心眼小,生性多疑,多年來一直擔心(懷疑)妻子不忠,逐漸形成病理性嫉妒觀念。其處事方式和行為特征符合偏執性人格障礙,而不能明確為精神病。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法院認定其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其自首情節,依法做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