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為了報復出軌負心丈夫,萬念俱灰的王小娥攜女開煤氣自殺,她打算用這種極端的方式結束自己和7歲女兒的性命,決裂與丈夫舒強多年的夫妻情分。最終,女兒在她愚蠢而魯莽的行為下在朝陽般的年紀里死亡,而她卻因被人發現及時撿回了一條命,但面對她的也將是十三年的鐵窗生涯。近日,蘇州市金閶區法院審理了這起人間悲劇,并一審判處王小娥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王沒有提起上訴。

2000年,二十六歲的王小娥與同年的舒強相識并以閃電的速度戀愛結婚,并于次年生下可愛的女兒。兩人一度有過甜蜜的生活,也曾夫唱婦隨,雖然兩人收入不高也談不上有多殷實,卻能相互體諒相互扶持,在蘇州小日子也過得有聲有色,夫妻雙雙把家持的井井有條,女兒也在溫馨的家庭中快樂的成長著。但這一切都婚后第四年變了樣,自從2004年丈夫因工作原因與外面的接觸越來越多,回家也越來越晚,有時甚至夜不歸宿,王小娥由原來對丈夫工作忙累的擔心變為懷疑和猜忌,開始對丈夫的行蹤進行跟蹤,查丈夫的通訊記錄。她的直覺告訴她丈夫心里已經漸漸沒有了她和這個家,不好的預感在不久后就得到證實,丈夫確實在外有了別的女人,并且感情已經很好。王小娥接受不了這個打擊,開始與丈夫吵鬧,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還動用了公婆家人做丈夫的工作,她越是興師動眾,丈夫越是迷途不返,并且怨恨她讓自己在親戚朋友面前丟盡臉面,對王小娥更是看成眼中釘、肉中刺,夫妻情分也喪失殆盡。

轉眼四年時間過去了,王小娥用盡所有的辦法都沒有讓丈夫回心轉意,見自己的“努力”根本挽回不了丈夫走遠的心,在她看來沒有了丈夫這個世界對她來說也沒有了任何意義,她與丈夫的不和間接導致了與公婆家人的矛盾的加劇,她甚至固執地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是丈夫有了外遇拋棄了自己,對丈夫多次提出的離婚也堅決不同意。活著,對她而言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于是想到了自殺,這個念頭一經閃過便在她心中生了根,瘋狂地滋長著,她決定如果丈夫仍然不回頭的話她就決然毅然用死亡來告別丈夫。但每次看到女兒可愛而無辜的小臉王小娥便會悲從中來,覺得這是世上唯一一點溫存,自己離開這個世界不要緊,可年幼的女兒怎么辦?她痛苦過,掙扎過,最后,她認為只有把女兒一并帶走,只有帶走了女兒她才不會在世間受苦,極端自私的想法一旦付諸行動,后果也就十分的不堪了。

2008年寒冬的一天,王小娥決定用開煤氣自殺的方式來最后一次威脅和挽留丈夫。那天晚上,丈夫照例沒有回家,她精心為自己化了妝,換上了一身平常難得穿的新衣,也為女兒梳洗干凈,并騙女兒早早上床睡覺,一切安頓好后,她給丈夫發了最后一條消息:“我把女兒帶走了,你可以自由自在在外面吃喝玩樂了”。隨后便拔下煤氣管擰開煤氣閥門放氣,她自己穿戴整齊躺在了床上等待死神降臨,其實她內心十分希望丈夫看到短信后能趕回家,可惜一切沒有如她所愿。第二天早上,丈夫舒強才回家,打開房門見母女二人已經在床上不省人事,打電話報警并叫救護車,經過醫院全力搶救,王小娥的命是保住了,但女兒卻永遠離開了他們,治療結束后,王小娥便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自首。

蘇州金閶法院在審理后認為,人的生命權都是獨立、平等的,即使為人父母,也不得隨意剝奪。本案中,王小娥僅僅因與丈夫感情不合,即以攜女兒一同死亡的方式來報復丈夫,不僅直接剝奪了無辜女兒的生命,還使正常的家庭倫理秩序遭受嚴重侵害,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王小娥犯罪后能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金閶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有話說:

蘇州金閶法院主審法官在處理這件案子時,心情十分沉重,一段破碎的感情帶來一出人間悲劇,當事人唯一的女兒成了這出悲劇的犧牲品。當下社會,外界的誘惑越來越多,僅以金閶法院為例每年審理的家庭婚姻類糾紛也逐漸趨多,而且普遍呈現年輕化,外遇也成為離婚案件的主要原因。當事人雙方“理智”一點的以比較平和的方式“分手”,只需要法院將財產做個“分割”,極端一點的會在法院哭鬧甚至大打出手,本案當事人為了一己私念剝奪年幼女兒的生命,不僅沒有挽回婚姻,自己也觸犯刑律鋃鐺入獄。法官勸誡處在婚姻家庭危機中的人們,要冷靜理智地對待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對待家人多一分責任,少一點指責,面對花花世界時想一想家常倫理和無辜的親人。遇到婚姻家庭實在無法續存的,也要平心靜氣,用比較溫和的方式來處理糾紛,可以通過民政局、法院等部門來解除婚姻關系,切莫像本案當事人那樣自私魯莽行事,給親人帶來無盡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