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629上午,季某從灌南法院領取了兌現款12萬余元。至此申請執行連云港達歐化工有限公司的20多名債權人根據資產分配方案,從灌南法院領取了總額合計230萬元的執行兌現款,這起涉及20多件執行積案、總執行標的達380余萬元的外商棄企逃債案件圓滿結案。

連云港達歐化工有限公司是灌南縣境內連云港化學工業園區內一家浙商企業,在經營中,虧欠銀行貸款、企業貨款、員工工資、廠房建筑工程款等各種債務近380余萬元。2006年以來,債權人陸續訴至灌南法院,均經法院判決由連云港達歐化工有限公司還款。后連云港達歐化工有限公司都沒有按判決履行,該公司債權人均申請灌南法院立案執行。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連云港達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棄企逃債,下落不明,公司迅即停產倒閉。灌南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按照法定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委托有關部門對達歐化工有限公司的企業設備和廠房等進行估價。經評估該公司廠房、設備經價值230余萬元。灌南法院先后兩次委托拍賣公司對該公司廠房和設備進,行拍賣、變現,但因受經濟危機影響,兩次拍賣都因無人競買而流拍,20多名債權人的債權一直未能兌現。后經灌南法院多方協調,并征得全體申請執行的債權人同意,與園區內另一企業達成協議,該企業愿以現金按評估低價嘉禾受讓連云港達歐化工有限公司上述財產

資產轉讓變現后,灌南法院召集申請執行集達歐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體債權人討論表決債權清償方案。該公司資產轉讓費用扣除享有優先權的債權后,剩余一般債權按照剩余資產,只能按44%的比例進行平等分配。經債權人會議一致同意,以變現資產44%的受償比例受償,并辦理兌現款物交接手續。20多件長達3年的執行積案終于妥善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