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h歷史悠久,迄今建縣2000多年,境內分布不少古墓群。近年來,盜掘古墓葬案件逐年增加,部分古墓遭到不同程度破壞,有的文物流失。據統計,2006年以來,東海法院共受理盜掘古墓葬案件1029人,從收案數據來看,此類案件呈上升趨勢,并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從案件審理情況來看 ,相關部門在古墓葬保護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疏漏,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當前盜掘古墓葬案件的新特點

1、從作案人員上看,呈現出團伙性和職業性

從已審結案件來看,此類案件多為三人以上團伙作案, 并有專門研究風水的所謂“半仙”參與踩點,這些“半仙”確實也能借助一定的工具,通過對古墓葬在選址風俗、構筑風格等方面進行有針對性地琢磨分析,從而判定古墓葬的具體位置, 提高盜掘目標的準確率。整個犯罪團伙成員相對固定,各有分工,協作盜掘。

2、從作案工具上看,呈現出多樣性和專業性

從已審結的案件可以看出,此類案件犯罪分子除了使用鐵锨、鐵釵、運泥吊桶等傳統工具外,還運用了自制“洛陽鏟”、爆破裝置等專業性工具,并配有專門的運輸車輛。作案工具呈現出的上述特點使犯罪分子作案更加準確和容易,從而屢屢得手。

3、從作案手段上看,呈現出隱蔽性和技術性

為了躲避法律制裁,犯罪分子在作案時間上有的選擇深夜作案,以避人耳目;有的打著開采礦石的幌子瘋狂盜掘;有的將踩點、挖掘分步進行,踩到點后標以記號即逃離現場,數日后再行盜掘。在作案手段上則更具技術性,有的甚至將炸藥用于墓葬上方封土的爆破,以減輕人工挖掘的工作量。

4、從作案目標上看,呈現出有選擇性和針對性

此類案件犯罪分子受文物市場利益的趨動,近年來犯罪的目標往往瞄向年代久遠、具有一定考古價值的兩漢時期古墓葬,甚至鋌而走險,不惜冒著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代價盜掘被確定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

二、應對盜掘古墓葬案件的對策

1、加大文物保護相關法律的宣傳力度

許多犯罪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誤以為在荒蕪的田野而非名勝古跡盜掘文物不是違法犯罪,亦不知道此類犯罪是行為犯,并不以實際是否挖到文物為犯罪既遂的認定標準。大部分群眾對相關法律較為陌生,對此類犯罪的敏感度較低,導致該類案件的打與防均存在法律宣傳上的不足。因此,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讓群眾能學法、守法、用法,切實保護古墓葬這一歷史遺產,減少盜掘案件發生機率,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2、加強對古墓葬保護范圍的劃定工作

從該類案件的審理情況來看,有的古墓葬系文物部門已登記在冊卻仍然被多次重復盜掘,有的雖已被確定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但因宣傳力度不夠、缺乏標志說明等原因,當地群眾大多不知該文物保護單位的四至范圍。因此, 廣泛利用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傳保護古墓葬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對被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劃定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作出標志說明和建立記錄檔案,是保護古墓葬工作的重中之重。

3、形成社會聯動的綜合防范機制

地方政府及文物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重點古墓葬的管護工作,對被確定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指派專人進行看護,對已被盜掘的裸墓應當及時進行搶救性發掘,最大限度保護墓葬中可能存留的文物。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古墓葬所在地區的巡邏和防范,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盜掘犯罪行為,形成全社會聯動的綜合防范機制。

4、加大對盜掘古墓葬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司法機關應當加大對盜掘古墓葬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具有多次盜掘、盜掘被確定為全國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盜掘古墓葬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及在盜掘過程中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情節的,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予以嚴懲,從而對此類犯罪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