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房惹眾怒 法院調解促共贏
作者:周媛 發布時間:2009-06-22 瀏覽次數:901
本網徐州訊:2007年,在銅山縣某村一幢多層居民樓拔地而起,村民們紛紛議論“咱們這小村子里也蓋起了和城里一樣的樓房了”!可是,隨著樓房蓋到五、六層,樓房北側住著平房的六戶農戶著急了,陸續都以影響采光為由找到建筑商張某以及村鎮討說法。張某決定采取協商補償的方法換取工程的順利完工。果然,沒多久風波漸漸平息了,但唯獨與住在樓房東北側的李家人還沒有談妥。2007年11月,李某向銅山縣規劃局舉報張某違章建房,影響采光。經規劃局現場勘察與調查,發現張某系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擅自開工建設,屬于違章建設工程。且依相關規定,其所建樓房四層以上部分影響其北側農戶的采光,遂先后下達了停工通知書、拆除四層以上建筑物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但張某一直沒有履行。李家人見行政處罰沒有奏效,又走上了到市縣政府信訪、上訪的道路。見狀,規劃局于2008年3月向銅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處罰決定。
接到規劃局的申請后,法院立案庭沒有冒然立案,而是敏感的發現其中涉及利益眾多,盲目拆除不僅會造成巨大損失,還會引發多方矛盾。于是,法院把案件交給訴前調解中心處理,派出有著30多年工作經驗以及豐富民事、行政審判經歷的老庭長劉將申具體承辦。
劉庭長經過現場勘察與實地走訪了解到,張某建房的確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確屬違法。但是,該處樓房系利用村內汪塘進行舊村改造,有利于改善村鎮環境和村民居住條件,也符合新農村建設總體目標,因此,獲得了村鎮的支持與認可。建設之初,為了避免對周圍村民的影響本計劃建四層,但是張某由于利益驅動將樓房建到六層,遂引發矛盾。李家人的平房在樓房的東北側,中間隔了一條十幾米寬的路,所受影響并不很大。雙方曾一直對補償金額爭執不下,錯過了協議的最佳時機。后來,隨著李某舉報、信訪,其索要的補償金不斷加碼,從一開始的2萬元增加到現在的30萬元,雙方分歧逐漸加大。于此同時,張某所建樓房已經基本竣工,并用定金預售的方式售出了60%,甚至已經有人上房居住。但是,因為受到行政處罰,許多購房人不愿意付清全部房款,致張某百萬余元銀行貸款至今沒有著落。劉庭長敏銳的發現,本案如果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生硬處理,勢必帶來一系列連鎖反應,不僅會造成資源浪費,還會引發購房人退房退款,使得張某資金困難,銀行貸款也岌岌可危,給村鎮工作造成被動,這樣幾敗俱傷的局面是誰都不想看到的。而李家人也并非一定要拆除違建樓房,本案的癥結所在還是在補償金額上。什么樣的做法又能平息矛盾,又能保存這個舊村改造工程呢?
經過研究,該院黨組確立了“靈活、合理、和諧、共贏”的工作思路,力爭兼顧各方利益,最大限度促使矛盾和諧化解。為此,一方面劉庭長繼續做張某與李家人之間的協商工作,一方面院領導積極與鎮政府、縣規劃局協調此案。經過十余次的努力,張某與李家人之間達成協議,由張某補償李家人13萬元,李家人則不再爭執,也不再上訪,縣規劃局也放棄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申請,所建樓房正常出售、使用。一場紛紛擾擾的案件終于塵埃落定,村鎮政府以及當地村民都對法院“有理、有力、有節”的處理方法由衷稱贊,劉庭長心有感觸的說:“法官不是照本宣科的法律機器,把握服務大局的政治方向,把握人民利益至上的宗旨,才能夠最終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實現社會和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