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成功調處一起涉訪六年養老金糾紛
作者:王衛國 發布時間:2012-03-08 瀏覽次數:482
“感謝共產黨,感謝人民法院,感謝人民法官”,這是一位年過六旬的王某在收到法院調解書時的激動之辭。
事情由來是這樣的,家住海門市某鄉鎮的王某,今年67歲,1987年初以“臨時工”的身份到海門市某鄉鎮企業內擔任倉庫保管員,年復一年地一直工作到2005年8月,年屆六旬的他離開了工作近20年的企業。可令他想不通的是,自己辛勤地為企業奉獻了青春年華,卻不能像其他工友那樣,享受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為此,他曾多次找到企業負責人、鄉鎮領導,但均無終而果。后來,又多次來到市信訪局上訪,信訪局工作人員告知王某可以通過法律途經維權。于是,王某先向海門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其訴求被駁回之后,便向海門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卷宗移送到海門法院調解速裁中心后,速裁中心立即指定一名辦理勞動爭議案件有著豐富經驗的資深法官承辦此案,通過一次庭審之后,案件的事實已經查清,爭議的焦點就是單位是否應該為“臨時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2011年11月28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中,已就此類案件的處理方案作了明確規定。承辦法官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被告方的企業負責人看到這一指導意見后,也服了氣,當即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調解方案,最終雙方在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協議,這一長達6年的信訪案件終得息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