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和鬧離婚 為了孩子再牽手
作者:趙建峰 發布時間:2012-03-08 瀏覽次數:486
大多數離婚的父母都來不及為孩子考慮,但是在法官提及離婚可能給孩子帶來的危害以及完美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時,一對夫妻還是在牽手回家了。為了孩子,他們愿意繼續走下去。
周男與桑女2001年相識結婚,并于當年底生育了女兒妞妞。結婚之初,考慮到兩個人都是獨生子女,雙方協商結婚以后兩邊走動。2009年,桑某因為與婆婆發生了一些爭執,之后便再也不愿意到婆婆家那邊去了。考慮到小孩在妻子娘家那邊上學,周某也沒有做過多的和解工作,只是他自己常去岳父家。2011年7月,丈夫周某因為家中請客,喊妻子一起回家,但是妻子桑某并沒有去。為此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最后,丈夫周某于2011年年底起訴到了如東縣人民法院請求離婚。
法院受理該案后,考慮到該離婚案件不具有一般的家庭暴力或者有外遇等嚴重情形,兩個人只是在溝通上存在一些問題,應該有和好的可能;同時在聽雙方的陳述中,兩人都表示如果離婚孩子一定要跟著自己。考慮到雙方對孩子都有很深的感情,法官于是從孩子的角度著手,對兩人做了耐心的思想工作。在調解工作,妻子桑某忍不住哭了起來“女兒的老師都知道我們夫妻鬧矛盾的事。一次語文考試用‘祝賀’造句,女兒造的句子是‘我祝賀爸爸媽媽和好了!’”聽到這些,起訴離婚的周某也忍不住哭了起來。法官另外也通過以往的實例告知了兩人離婚可能給孩子帶來的危害以及完整家庭對孩子的重要性。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兩人同意和好,并表示今后出現問題要多溝通,而不能只是輕易通過離婚來解決。為了孩子,他們愿意繼續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