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審判進社區?常熟法院少年庭在社區公開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
作者:蔣冬英 發布時間:2009-05-31 瀏覽次數:991
本網蘇州訊:在正在開展的“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常熟法院少年庭巡回審判送法進社區,于
被告人陶某系安徽省明光市人,今年5月14日才剛滿18周歲,案發前在常熟市明日星城日錦園當保安。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間,陶某在上班巡邏時發現有的居民停放在小區內的車子車門沒有鎖好,即生盜竊之念,先后拉開四輛轎車車門盜竊,竊得車內的人民幣、數碼相機、激光測距儀、倒車雷達等物,盜竊數額共計人民幣3270元。
少年庭受理該案后,為被告人陶某在其老家和常熟均落實了相關幫教監管措施,雖被告人陶某在本院開庭審理時已成年,但仍征得其本人及家長的同意后,至陶某原來工作的社區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庭審中,被告人陶某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對自己因一時貪念導致犯罪表示了深深的后悔。鑒于被告人陶春犯罪時未成年,認罪態度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現,且贓物已被追繳并發還了被害人,被告人陶春還退清了剩余贓款,同時法院亦為被告人陶春落實了非監禁刑的幫教監護措施,故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