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響水法院對一起來響婚姻詐騙案件做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李某、楊某均系云南省紅河哈尼族自治州人,到響后聯手從事婚姻詐騙,二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六個月,均并處罰金。

2008123,被告人李某提議讓被告人楊某與他人以假結婚的方式騙錢,被告人楊某表示同意。后被告人李某、楊某至響水縣陳家港鎮李某家,經李某介紹,被告人楊某假裝同意與被害人張某結婚,被告人李某向張某父親索要人民幣22000元,后被告人楊某被帶到張某家。次日晚,被告人楊某趁張某家人不備逃離。后被告人李某、楊某回到家后即被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縣公安機關抓獲,不久被轉羈押至響水公安機關。案發后,公安機關扣押贓款人民幣10554元并發還了被害人。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屬共同犯罪。鑒于被告人李某有累犯從重處罰情節和被告人楊某犯罪時不滿18歲應當從輕處罰情節,且二名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退出了部分贓款,逐作出上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