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照顧弟弟本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可如果當姐姐的盲目沖動,就會給自己及他人帶來不小的麻煩。昨日,銅山法院審理了一起聚眾斗毆案件,兩被告人均是“90且不說,其中姐姐江某某還是名在校生。

 

2010311下午,在銅山某中學門前,張某等四人因瑣事對江某進行了毆打,江某之姐江某某在得知其弟被打的情況后,立即打電話給其在社會上的朋友楊某請其幫忙尋找毆打弟弟的人。次日下午16時許,楊某在銅山新區某公園東門處發現張某等四人,即電話通知江某某趕到現場,后被告人楊某、江某某等人竟持棍在該公園里一廢棄溜冰場內對該四人實施了毆打。

 

經查明江某某之友楊某曾因尋釁滋事罪被該院判處緩刑,目前尚在緩刑考驗期;而江某某本人目前還是一名在校學生。法院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后以聚眾斗毆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加上原判刑罰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以相同罪名判處江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