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比親人還要親
作者:陳海洪 丁莉華 發布時間:2011-03-03 瀏覽次數:614
“謝謝法官,這下我們小濤有救了!我們在這人生地不熟,法官真比我們的親人還要親哪!”
姚濤(化名)今年17歲,因家境貧寒,從廣東來到相城打工,在某會所當服務員。2010年12月初的一天下班后,他搭同事小陳的電瓶車回宿舍,沒想到剛出單位大門就與一輛轎車迎面相撞。坐在后座的姚濤腦部受傷,當即人事不省,被送到醫院搶救。雖然汽車駕駛員林某支付了十幾萬元賠償款,但姚濤已被撞成植物人,構成一級傷殘,治療花銷巨大,住院后不斷收到醫院的催款單和口頭停藥通知。姚濤的父母從廣東趕來,雖然心急如焚但在蘇州舉目無親,只能在醫院照顧病危的兒子,法院能否及時為他們拿到執行款成了這對夫妻唯一的指望。
發生車禍后,姚濤的同事小陳因為害怕而逃逸,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進行案件審理,需要經過93天的公告期才能開庭,進而判決、公告兩個月后生效,無疑會耽誤姚濤的治療。
法院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