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的總賬會計褚某,利用公司財務管理的漏洞,模仿公司領導簽名侵占公司資金共計人民幣6797918元。近日,褚某被江蘇海門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褚某于20078月至20088月期間,利用負責本公司財務工作的職務之便,多次采用購買假發票并模仿公司項目負責人、經理等人的簽名進行虛假報支和虛假轉帳,從公司報銷冒領各種款項共計人民幣6797918元。案發后,贓款已追繳并發還與被害單位。

法院認為,被告人褚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被告人褚某歸案后能自愿認罪,并退清了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