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分房不滿分配 40年恩情形同陌路
作者:高鑫 莊莉莉 發布時間:2009-03-26 瀏覽次數:1309
本網無錫訊:妻子婚后多年未孕,夫妻倆將侄女收作女兒,撫養成人。女兒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為了給家庭延續香火,遂了長輩的心愿,招女婿上門。拆遷分房卻打破了一家人的平靜,其樂融融的親人鬧得不可開交,最終40年的養父女關系煙消云散。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這起要求解除養父女關系的案件,在承辦法官的悉心調解下,雙方平靜地結束了維系40年的恩情。
收養女兒 享盡天倫
趙某與妻子1964年結婚,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由趙某的母親做主,于1969年將趙某哥哥的女兒收養為自己的女兒,為的是將來晚年有個依靠和照應。就這樣,剛剛出生7個月大的小燕就到了楊某的家里。夫妻倆如獲至寶,將可愛的小燕看作自己的親生女兒,呵護備至。看著、盼著她一天天地長大,從小學到初中畢業。初中畢業的小燕踏入了社會,努力工作,成為了一名出色的業務員。女兒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老兩口悉心為女兒物色稱心的女婿。可這事還得聽
家庭變故 禍起拆遷
養母不幸患病離世,為了怕養父孤獨寂寞,小燕積極支持父親找老伴。父親再婚前,很多人提議讓小燕去做婚前財產公正,處于親情和信任,小燕拒絕了。后來,養父向小燕坦白了自己曾經有個私生女在外地,而且他們私下一直保持著聯系的消息。小燕雖然很震驚,但還是接受了這個事實,想到養父年紀大了,也曾多次主動邀請其到家里住。
2005年11月,趙某家的老房子拆遷,政府的安置加上自己出的一部分錢,一共分到了230多平方,拿了3套房屋,其中2套是68平方,1套是97平方,趙某自己住97平方的,安排小燕和自己的私生女一人一套68平米的。小燕對這樣的安排非常不滿,要求養父將97平米的房子給自己。為此,家庭聚會上父女倆經常鬧得不歡而散。小燕幾個月都不去父親家看望,連一個問候的電話也沒有。父親也憋著口氣,不愿先向女兒“屈服”。激化的矛盾終于打破了兩人間的僵持,也讓趙某作出了斷絕養父女關系的選擇。小燕覺得父親違背了養母生前想要把財產留給自己的意愿,一怒之下,將自己女兒的姓給改了,這在當地來說是違背招女婿的風俗的,小燕這樣做就是為了向養父表明抗議。
法官調解 平靜“再見”
趙某得知小燕的“不孝之舉”,毅然決定斬斷和小燕間僅存的溫情。于是一紙訴狀將養女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雙方的收養關系。
承辦法官受理這起案件后,首先立足情感化解,召集雙方親屬集體做工作,最終父女倆達成了調解協議,平靜地接受事實,結束了40年的父女恩情;其次,針對雙方財產如何繼承,法官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告知雙方如何另案處理財產權屬和分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