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近日,句容法院通過多次與該市某鎮政府協調,妥善執結一涉府積案,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并獲贈書有“公正司法,執法為民”字樣的錦旗。

陳某與句容市某交通運輸公司、句容市某鎮人民政府工傷待遇糾紛一案,申請執行人陳某為該交通運輸公司職工,1979年被該公司派往南京某化纖廠做搬運工。同年11月,陳某在工作時,堿水濺入右眼內,后醫治無效失明。20063月,經句容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后鑒定為七級傷殘。20073月,陳某向句容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該交通運輸公司對其進行工傷賠償。同年9月,該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裁決該交通運輸公司一次性支付陳某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工傷待遇共計31181.2元。判決生效后,該交通運輸公司未履行義務,陳某于200710月向句容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該交通運輸公司自2003年后未參加工商年檢,已處于歇業狀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20083月,句容法院在調查了解后,依法追加該交通運輸公司的開辦單位句容市某鎮人民政府為被執行人。但執行法官多次為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均未得到圓滿解決,陳某也數次到人大、上級法院上訪。

200812月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開始后,句容法院將此案列為清理的重點案件之一,由院長包案,該院院長、分管院長及執行局負責人多次赴該鎮人民政府,在陳某和該鎮之間進行協調。近日,該鎮人民政府向陳某全額支付了相關款項,此案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