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路上走彎路 法院調解再牽手
作者:徐芬 發布時間:2012-03-02 瀏覽次數:463
日前,句容法院審理一起離婚案件時原告自暴曾有婚外情,被告不計前嫌,并請求法院給一次破鏡重圓的機會。
現年46歲的王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趙某離婚,庭前經向王某了解得知,王某因與他人產生婚外情于2010年5月離家外出,在外生活期間王某并不幸福,帶出去的幾萬元已被男友悉數騙光。年前王某孤身一人回到句容,很想回家和家人團圓,可想到自己的不軌行為對不起丈夫和兒子,怎么也鼓不起勇氣回家,所以起訴要求離婚,希望通過法院見丈夫一面。
接到法院傳票后,趙某主動來法庭反映情況,稱過往因忙于生意而冷落妻子才致妻子出軌,婚姻出了狀況自己負有很大的責任。現在兒子已經大學畢業,自己的生意也步入軌道,過去的事情既往不咎,還是希望王某看在兒子及以往的夫妻情份上回家好好過日子,請法院給一次破鏡重圓的機會,
基于上述情況,法院主持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二人談及過往相擁而泣,最終冰釋前嫌,調解和好,二人牽手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