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來潮找“刺激” 男子持刀搶劫獲刑十年
作者:張燮 發布時間:2012-03-01 瀏覽次數:449
竟然有這樣的人?一男青年尾隨從銀行取完錢出來的老漢,并在其家門口持水果刀實施搶劫,將老漢裝在皮包里的剛取出的現金和銀行卡搶走。被抓后,其竟稱閑逛時突然覺得生活無聊,心血來潮找“刺激”才想到了搶劫。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現年22歲的趙某原在某飯店做廚師工作。去年1月19日上午,趙某在新沂市市區閑逛時,心血來潮萌生搶劫的念頭,并開始四處尋找“獵物”。10時許,他發現老漢曹某從某儲蓄機構取錢出來,隨即騎著一輛踏板電動車尾隨其后伺機作案。由于路上行人較多,趙某并沒有下手,而是一直跟蹤到曹老漢位于某小區3樓的家門口,就在曹老漢拿出鑰匙準備開門時,趙某突然上前拽住其手中的皮包。見有人搶包,曹老漢拼命拽住包不放,趙某見狀掏出衣兜內的水果刀進行威脅,就在對方一愣之間,猛地伸手搶過曹老漢裝著3.5萬余元以及銀行卡等物品的皮包,逃離現場。
1月25日,公安機關經走訪群眾以及調取案發銀行和案發地周邊監控錄像,將趙某抓捕歸案,他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趙某稱他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為了錢,事發當天閑逛時突然覺得生活太無聊,心血來潮為尋求刺激想到了搶劫,當時根本沒有想后果會有多嚴重。
案發后,趙某所搶物品被公安機關追回并退還給曹老漢。“我覺得大白天取錢不會有事,也就沒有提高警惕,真沒想到會被搶劫,現在想想真是后怕!”回憶起此事,曹老漢仍是心有余悸。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刀強行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趙某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中自愿認罪,案發后贓物均已被追回,酌情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