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法官的修養應因人而宜?,F實生活中,每個法官從事審判的時間長短、擔負的工作職責、所處的工作環境以及生活經歷等各不相同,所遇到的道德沖突各自差異,加強修養的方法不可能千篇一律。一般地來講,主要從以下方面著手:

 

第一,善于學習。學習是一個人終生的活動,不學習就談不上進步,也談不上進行理性的思維和活動,在學習中,要做到與做好本職工作相結合、與思考相結合、要融會貫通、讀書明理。學習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能夠解決實際的問題,能夠訓練自己的智慧,達到更高的境界,更好地做好工作。在學習中注意法條之間的協調、法律意圖,在實踐中善于體察,善于總結,善于切磋,只讀書不思考就會陷入教條主義,本本主義,同樣會成事不足,敗事有余。

 

第二,明志踐行。明志就是要立大志,有理想。法官在職業修養上明志,就要把目標定在矢志成為一個高風亮節的人,一個具有高尚境界的人,一個能夠終身修煉,始終不渝的人,既要把“志”當作修養的目標,又要把“志”當作克服各種阻力和內在障礙的驅動力。法官修養不僅靠立志,更在于在司法實踐中自覺按照職業道德標準要求,不斷升華自己,完善自己。修養的目的是為了公正執法,懲惡揚善,平抑矛盾,化解糾紛。法官良好品質不是僅靠背誦道德格言所能解決的,必須在一次次價值觀念沖突中逐步形成、強化,而且要通過審理一個個案件得到檢驗、修正。

 

第三,兼聽內省。所謂“兼聽”,就是廣泛地聽取別人的意見;所謂“內省”,就是在內心自覺地對自己的言行進行反省、思過。內省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它可以使人取長補短,糾正錯誤,把握行動方向,保證不斷進步。我們要經常“內省”以下三點:(1)與人爭論,自己是否有不對的地方?(2)處理的案件是否得當,怎樣才能處理得更好?(3)自己是否在浪費時間?是否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同時,還要勇于“兼聽”,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多聽才能使人視野開闊,考慮問題全面,才有利于認識和改正自己的錯誤缺點。

 

第四,慎獨律己。“慎獨”,對于法官來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法官掌握著人民賦予的審判大權,并經常面對各種誘惑,如果沒有堅定的道德信念,就會經不起引誘,被“錢彈”、“色彈”擊倒。同時,還要注意“積善成德”和“防微杜漸”,保持自己良好的行為,培養自己心中出現的高尚道德觀念和品質萌芽,使其不斷積累和壯大,對自己不符合道德修養的言行,注意克服,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總之,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事情都是漸變的,加強法官自身修養,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一蹴而就。只有從點滴做起,持之以恒,長期堅持,才能成為忠于法律、維護正義、廉潔自律、道德高尚、人民滿意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