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不幸因車禍股骨骨折住院,在手術過程中突發腦梗塞、肺部感染,當即失去神智、處于植物人狀態。其親屬百思不得其解:普通的股骨骨折怎么能被治療成植物人?遂將醫院起訴至法院。24日,睢寧法院審結了該起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睢寧縣某醫院退回了老人醫療費等費用17.2萬元并賠償其親屬各項損失12萬元。

 

201010月的一天,慶老太推人力三輪車在睢寧縣某小區門口被一輛電動車撞倒并受傷,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醫院拍片診斷為“右股骨髁上骨折”。隨后,醫院行切開內固定術,慶老太在手術中突然出現昏迷、血壓下降、呼吸心跳微弱,被轉入ICU室搶救治療。術后經查慶老太頭部及胸部CT顯示為腦梗塞、肺部感染,此后慶老太失去神智、處于植物人狀態在醫院神經內科治療至今。慶老太親屬將醫院告上法院。

 

慶老太的親屬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醫療事故,醫院存在重大過錯,要求醫院各項賠償75萬余元,醫院認為只有經過鑒定才能分清責任,但如果其親屬不鑒定就事論事可以進行一定的賠償,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上述調解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