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品牌“六神”花露水遭遇仿冒危機,拿起法律武器向侵權人維權。今年1月,“六神”注冊商標所有人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家化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將王某等15名商家起訴至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要求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的侵權行為,賠償損失,消除影響。

 

“六神”花露水是國內民眾熟知的產品,在國內市場有著廣泛的影響力,20023月,家化公司注冊并使用在花露水商品上的“六神”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20116月,家化公司市場人員發現張家港市多家超市銷售一種名叫“六神丸”的花露水產品,其標識與“六神”商標十分相似,遂帶領公證人員以消費者的身份先后至張家港的15家超市購買40余瓶“六神丸”花露水,提取了收據、小票等購物憑證,并由公證人員對購買的“六神丸”花露水予以了封存。

 

家化公司認為上述15家超市銷售“六神丸”花露水的行為構成對其擁有的“六神”注冊商標的侵權,將15名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總計100余萬元。

 

近日,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15起案件,由于很多商家是分布在各鄉鎮的個體經營者,對家化公司的取證和訴訟行為難以理解,15名商家都認為自己銷售的“六神丸”花露水有正規的進貨渠道,完全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了該產品,并不構成侵權,家化公司應當起訴生產廠家。同時15名商家認為其銷售的花露水產品上“六神丸”三個字十分醒目,與“六神”在字數、讀音、語義等方面都有明顯區別,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解。為此情緒異常激動,庭審中多次引起喧鬧。

 

法官對15名商家的情況進行了仔細分析,決定采用集中出擊逐個突破的方式進行審理。庭上,法官向15名商家詳細解釋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及司法解釋,釋明家化公司起訴的依據,闡述了商標發展的歷史及保護商標權利的重要意義,說了商標侵權的表現形式,指出了商標侵權可能給商標權人和消費者帶來的危害。15名商家看到法官認真負責的態度后,情緒有所平靜,并就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生產者和商家的責任、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等問題向法官進行提問,法官耐心細致的對這些問題進行了逐一解答。看到作為被告的商家態度有所緩和后,法官適時對本案中15名商家銷售“六神丸”花露水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作出認定,認為“六神丸”花露水的標識與家化公司所有的“六神”花露水標識近似,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認識錯誤,構成侵權。

 

部分商家在聽取法官的闡述和分析后,請求在法院的組織下進行調解。法官遂組織愿意接受調解的商家先行協商,在調解過程中,向家化公司分析了這些商家的特點、商標意識、本案中發生的損害后果的嚴重性、損失的大小等問題,建議家化公司降低賠償預期,積極參與協商。當天下午,6位商家與家化公司達成調解協議。法官則繼續對其他商家進行教育疏導,聽取他們的意見,直到晚上8時,其他9位商家同意調解方案,與家化公司達成和解。最終,該系列案件以15位商家停止侵權,每個商家支付7000元至7800元的賠償款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