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泰州市高港區法院主動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區發展大局中去謀劃、部署和推進,堅持司法職能向前、向下、向外延伸,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目標,找準服務轉型升級的結合點和著力點,為轄區企業提供超前和全程服務,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司法環境。

 

主動應對,積極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成立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司法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開展轉型升級服務年”活動的實施意見》等多個文件,采取多項司法服務和應對措施,增強為區域中心工作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重心下移,積極服務轄區企業發展。全力服務核心港區、高新區、臨港經濟園建設,幫助企業建立糾紛預警機制,提高應對法律風險的能力。深化“法企共建”活動,切實發揮定聯系人、定聯系地點、定聯系時間的“三定”聯系機制的溝通協調作用。

 

掛點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對重點企業發放法企聯系卡,組織法官定期深入企業,增強企業依法經營意識和風險意識,提高企業依法經營水平。通過走訪企業、開展調研、法律講座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型企業的司法扶持力度,促進企業投融資環境的持續優化。

 

切實履職,充分發揮商事審判職能作用。將企業在轉型升級中的涉訴糾紛一律納入綠色通道,實行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盡可能減輕企業的損失。依法妥善處理企業融資和各類合同糾紛案件,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