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式閃婚?中國式離婚!
作者:呂兵 胡玲 發布時間:2012-02-27 瀏覽次數:524
2010年8月,瑞典人羅伯特(化名)到中國旅游,與泰興姑娘戴某一見鐘情,感情迅速升溫,雙方旋即于同年10月20日在江蘇省民政廳登記結婚。
后羅伯特因簽證到期返回瑞典,這對新婚燕爾只得通過網絡視頻聊天的方式溝通感情。由于雙方身處異國,加之由于文化觀念差異等因素,雙方感情漸生裂痕。2011年底羅伯特委托蘇州律師訴至我院,要求解除與戴某某的婚姻關系。
泰興法院宣堡法庭呂兵法官承辦該案后,經實地走訪調查,發現被告戴某某目前下落不明,原告訴狀提供的僅是被告老家地址,其家中已長期無人居住,導致本案面臨著文書無法送達被告的難題。為成功送達法律文書,承辦人數次查訪被告族中親友,希望能從他們那里獲得戴某某的下落信息。功夫不負有心人,承辦人最終通過與其表弟QQ聊天,獲取了戴某某的手機號碼,并迅速聯系到了其本人。
解決了送達問題,承辦人尚面臨一個更加棘手的問題,即本案系涉外離婚訴訟,原告羅伯特在瑞典定居生活,其授權委托書亦載明其委托律師不具有代收法律文書的權限,導致案件將面臨繁瑣的涉外文書送達問題。鑒于此,法庭在與原告律師溝通后,得知羅伯特年底會來中國,于是法庭決定在原告來中國期間一并進行文書的送達、開庭等程序。
為成功化解糾紛,承辦人多次與被告溝通,詳細了解其與原告的婚姻狀況及其對本次訴訟的想法,在此基礎上又多次與被告代理律師協商,以確定原告來華的具體時間。
在兔年的農歷臘月底,在闊別2年之后,羅伯特和戴某某終于又見面了,只不過他們這次見面選擇在了法院。
經承辦人主持調解,這段跨國婚姻走到了盡頭,留給我們更多的,也許是對于婚姻與愛情的理性思考。
法官提醒,近年來,涉訴的跨國離婚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希望人們在享受跨國愛情浪漫的同時,能理性選擇婚姻、選擇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