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鷹眼”財產查控讓老賴無處遁形
作者:安禮奇 徐燚 發布時間:2013-08-18 瀏覽次數:539
近日,新沂法院利用財產查控順利執結一跨省的5年老案,實際執結40萬元。據了解,新沂法院自推出“執行查控系統”以來,已通過該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25972次,涉及執行案件2996件、涉及標的額1674.37萬元。
2008年6月,執行申請人張峰與家住鹽城市的李國慶合伙在新沂開辦某化工有限公司,后張峰退伙,經結算,該化工有限公司欠張峰28萬元,張峰于2008年9月24日訴至新沂法院,該院依法判決該化工有限公司償還張峰28萬元。判決生效后,被告卻未有履行。等待三個月后,仍不見被告有償還的意向。氣急敗壞的張峰于2008年12月28日申請執行,但因被執行公司已經實際歇業,其資產被李國慶全部賣給其他公司,該案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結。
2012年6月新沂法院執行法官調查到該化工有限公司開辦人李國慶,在開辦該化工公司時于2008年5月15日注入注冊資金人民幣49萬元,2008年5月19日李國慶將該筆注冊資金轉出抽逃。新沂法院依法裁定追加李國慶為本案被執行人。責令被執行人董國慶在其抽逃注冊資金49萬元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張振峰承擔清償責任。
追加裁定公告送達生效后,執行法官到李國慶戶籍地鹽城市查詢,了解到李國慶于2010年就將家中財產賣光,舉家外遷,下落不明。該案執行再次陷入困境。
在今年7月該院百日集中執行活動中,新沂法院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清理。執行法官再次利用司法查控系統在對李國慶的存款進行查詢,發現其在南京銀行開戶時,開戶信息中其居住地為安徽合肥九溪江南園。執行法官在網絡上查找,合肥市蜀山區(現為合肥開發區)確有九溪江南園,系高檔住宅區。執行法官判斷李國慶很可能居住在該小區。后迅速趕到安徽省合肥市房產中心,調查到李國慶在九溪江南園擁有一套近150平方高檔住宅,執行法官還在當地車管所查封了李國慶一輛價值近百萬元奔馳轎車。新沂法院委托當地法院成功將該轎車扣押,并將其房產查封。李國慶迫于法律威懾且其房產被查封,車輛被扣押,主動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一次性給付案款及遲延履行利息共計40萬元,本案順利執結。
鏈接:執行司法查控系統于2012年7月1日起在江蘇省三級法院間正式全面應用,能讓執行人員足不出戶查詢到自己承辦案件的被執行人銀行賬戶信息、房產信息等。執行司法查控系統的簽約單位包括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房管部門等。“查控”的核心在于實現查詢、凍結、劃撥、扣除一體化,系統運行以來,其威懾性、創新性、高效性日漸凸顯。